市监科财(司)函〔2022〕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科技管理职能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和总局重点科普活动安排,为普及市场监管科技知识,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市场监管科学实验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整体安排
本次展演活动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个步骤。
(一)第一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组织录制报送参演作品视频,总局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第二阶段入围作品。
(二)第二阶段:总局组织入围作品进行现场或网络在线演示,评选出2022年市场监管优秀科学实验作品。表现突出人员将代表总局参加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及总局组织的其他科普活动。第二阶段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开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等要求另行通知。
二、第一阶段活动要求
(一)展演活动以“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科普平台)为依托,采取选手录制视频,各单位择优推荐报送,专家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
(二)选手根据“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主题自行确定实验内容,在6分钟之内完成演示。实验演示内容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演示形式不限,可单人或团体演示。演示内容要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
(三)实验演示内容、演示形式和实验器材、材料等应符合在舞台展示的需要。可使用服装、道具、预设场景、多媒体技术等手段丰富展示形式,增强展示效果。
(四)展演视频须采用“一镜到底”的拍摄方式,不可有镜头切换和剪辑,保证展演的连贯性、顺畅性和完整性,所有参演选手都必须出镜。视频应为MP4格式,16:9横幅比例,可配字幕,大小不超过100M。视频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
(五)各单位可提前组织开展选拔工作,并组织参演选手研究、学习以往年度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视频资料。如参演作品最终分数相同,组织开展选拔活动的单位作品名次优先。
三、有关事项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主办,中国标准出版社具体承办。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的作品选拔推荐工作。
(二)参演选手
参演选手须为市场监管系统正式在职人员,演示时使用普通话。选手对视频(包括多媒体素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时间要求
1. 即日起至9月20日,各单位可将视频及资料上传至科普平台(www.scjgkp.com)“市场监管科学实验展演活动”专栏。各单位至多可推荐3名(组)选手,总局各市场监管科普基地在此基础上可推荐1名(组)选手参加。无合适作品可不参加。
2. 9月30日前,科技财务司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视频进行评审,评选出第二阶段活动入围作品。
(四)报名要求
上传参演视频时需一并提交《2022年市场监管科学实验展演活动报名表》(PDF格式扫描件和Word格式各1份)、参演选手生活照1张(JPG格式,不小于500k)和选手基本情况介绍(Word格式),并确定一名本单位联络人。
如单位组织过选拔活动,可上传有关通知文件、视频(40秒剪辑版,MP4格式,大小不超过30M)。
(五)评分标准
1. 实验内容(4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2. 演示效果(30分)
动作标准,快速准确;简单易学,互动性强。
3. 整体形象(10分)
衣着整齐,精神饱满;举止大方,自然得体。
4. 表现形式(10分)
形式新颖,内容完整;节奏紧凑、语言生动。
5. 其他方面(10分)
实验符合舞台展示需要;视频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演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六)其他事项
1. 参加此次展演的选手,视为同意其视频及照片等资料在科普平台等媒体上进行无偿展播。
2. 本次活动不需交纳参加费用。
联系电话:010-51780100
附件:2022年市场监管科学实验展演活动报名表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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