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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赛暨市场监管科普讲解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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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赛暨市场监管科普讲解比赛的通知


市监科财(司)函〔202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科技管理职能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77号)和总局科技周重点活动安排,为充分展示党领导市场监管科技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深入普及市场监管科技知识、宣传市场监管科研成果,选拔优秀科普选手参加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赛暨市场监管科普讲解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本次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负责组织录制报送参赛视频,总局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决赛入围选手。

  (二)决赛:总局组织入围选手进行现场比赛,评选出2021年市场监管优秀科普讲解人员。表现突出的讲解人员将代表总局参加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决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比赛方式根据疫情防控等要求另行通知。

  二、预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主,围绕“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主题,结合个人工作、专业及特长,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命题进行讲解。

  (二)科普讲解时长为4分钟。讲解时,选手可预设情景,明确讲解对象。讲解时须借助多媒体等手段辅助进行,丰富效果。选手应全程自行操作视频或PPT等播放设备,熟记讲解词,不得借助提词器等工具辅助讲解。

  (三)各单位录制视频应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同一画面内应同时包含参赛选手及背景屏幕所展示内容。

  三、具体安排

  (一)活动组织

  本次比赛由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主办,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时间要求

  1. 即日起至6月10日,各单位可将参赛视频及资料上传至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www.scjgkp.com)“市场监管科普讲解比赛”专栏。各单位至多可推荐3名选手参加,已建有市场监管科普基地的单位可多推荐1名选手。

  2. 6月30日前,科技财务司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视频进行评审,评选出决赛入围选手。

  (三)评分标准

  1. 内容陈述(4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

  主次分明、详简得当;

  层次清楚、合乎逻辑。

  2. 表达效果(40分)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张弛有度、侧重讲解;

  发音标准、吐字清晰。

  3. 整体形象(10分)

  衣着得体、精神饱满;

  举止大方、自然协调。

  4. 视频质量(10分)

  录制视频图像清晰、声音清楚;

  背景视频或PPT制作精良,与讲解内容密切相关。

  四、有关事项

  (一)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须为市场监管系统正式在职人员,比赛时使用普通话。参赛视频须为本人讲解,对视频(包括多媒体素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报名要求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本单位的推荐工作。视频须为MP4格式,文件不大于50M。上传视频时同时提交《2021年市场监管科普讲解比赛报名表》(PDF格式扫描件和Word格式各1份)、参赛选手生活照1张(JPG格式,不小于500k)及选手基本情况介绍(Word格式),并确定一名本单位比赛联络人。

  (三)其他

  1.参加此次比赛的选手,视为同意其视频及照片等资料在市场监管科普信息平台等媒体上进行无偿展播。

  2.本次比赛不需交纳参赛费用。

  联 系 人:杨梦莹

  联系电话:010-51780100,15210390701

   

‍   报名专栏链接

 

  

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