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科财函〔2020〕2197号
江西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市监科财函〔2019〕229号),总局组织专家对你们申报/推荐申报的科普基地进行了审查,现认定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总局科普基地(具体目录见附件)。
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充分发挥科普基地作用,积极开展科普活动,为展示市场监管科技成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应有贡献。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0年12月6日